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审批及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注:审批工作中部分项目竣工验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双方协商约定
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监理技术服务机构
申请人委托有相应环境监理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