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编制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

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设置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0号)

收费标准(依据)

市场定价

办理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市民政局
处理决定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资,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备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