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收费标准(依据)

市场调节价

办理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中介服务事项实施机构

冶金、有色安全评价乙级机构

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市应急局
处理决定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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