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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深耕调解“微治理”,调出基层“和谐色”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玉门市司法局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小调解”促进“大治理”,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绘就现代化社会治理的和谐底色。

抓实组织体系,锻造调解“尖兵团队”。健全基层调解体系,建成市、镇、村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中枢,1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为支点,85个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拓展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在实现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和婚恋纠纷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矛盾纠纷问题,横向拓展辖区内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全覆盖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医疗、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企事业调解组织4个,调解人员36人。选优配强调解队伍,组建起一支以退休法官、警官、乡贤、“五老”等人员组成的专兼并行、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依托“线上+线下”双向赋能,在人民调解员线上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实行人民调解专家库调解员、律师团队上门普遍轮训,由专职调解员“传帮带”,不断充实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员最新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的知识储备,持续提升调解实战水平

抓实建章立制,夯实“枫桥经验”实践根基。玉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强化政治理论、业务水平、队伍管理、经费保障,着力解决队伍欠稳定、力量欠匹配、保障欠到位等制约队伍发展的瓶颈问题。注重运用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玉门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全面落实“一案一补、以案定补”制度,按照标准为调解员发放“以案定补”补贴经费,持续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2024年以来共审核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 328件,发放案件补贴3.2万余元。常规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目前,全市共有410名调解员定级,其中三级人民调解员169名,四级人民调解员241名,进一步提升调委会调解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强化外联外拓,共促调解“多元聚力”。坚持融合发展思路,深化“警调、访调、诉调”对接,做到复杂案件“可上可下”,即调委会可承接法院、派出所案件调解,也可向上级部门上报重大案件,构建起上下联动、层级调处机制,充分有效发挥出调委会矛盾调解智囊团、生力军作用。同时,依托“双员联动,四网融治”工作,把开展人民调解与“微网格”建设有机结合,充分整合矛盾纠纷调解力量,将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人员力量、职能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融合融优,形成了多方参与、协调发展、法治保障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让群众矛盾诉求“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层楼、最多跑一处”。

强化示范引领,提升调解“品牌效应”。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按照“指导一个,发展一个,成熟一个”的工作思路,开展品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的“造星”行动。通过深挖调解资源,培育特色亮点,指导建成了汲取民风民俗文化精髓,一杯茶喝出了和谐,以茶为媒的“罐罐茶”调解室,依托红色铁人精神为支撑的“铁人说事室”,以亲情、乡情为纽带,依靠乡贤地缘、人缘、亲缘等优势成立的“乡贤调解委员会”等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文化、有实效的特色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持续推进调解工作的提质增效。2023年,玉门市联合调委会被省司法厅评为“枫桥式”调委会,充分发挥品牌辐射带动效应,为基层治理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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