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近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省内市州市场监管领域是首次制定,对于深入推进法治监管、加强行风建设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办法》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问题处理”等问题,共分为5章22条,包括总则、监督内容、监督的实施、监督处理、附则等部分。

《办法》聚焦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责、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重要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规定了七个方面的监督内容。明确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两轻一免”等五个方面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决定是否合法适当等九个方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监督重点。《办法》结合法治监管实际,规定了采用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查、查阅、复制、调取行政执法案卷,现场检查、网上检查、查看执法业务管理系统,询问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听取被监督机关有关执法情况的报告,开展行政执法评议等十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活动。《办法》坚持监督检查与防错纠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规定了工作通报、监督建议和约谈告诫等三种监督处理形式,明确了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的六种情形和分管领导约谈告诫的五种情形、主要负责人约谈告诫的两种情形。

接下来,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办法》的规定,加强全市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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