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URL:file:///home/UOS/Documents/2024年工作资料/关于印发《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doc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经济大发展、大突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三新一高”要求,以实现“两个翻番、两个提升”为目标,坚持“五量并重”【盘活存量、引入增量、提高质量、增强能量、做大总量】、突出“四个导向”【服务国家战略、发挥比较优势、跟进市场需要、优化区域布局】、把握“五个重点”【超常规谋划、园区化布局、全方位配套、链条式发展、体系化构建】、做好“六篇文章”【综合能源及装备制造、新材料、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精细化工、智能制造、数据信息】,加快强园区、引龙头、补链条、聚集群、蓄势能,全力构建彰显张掖特色的生态工业产业体系,奋力谱写张掖工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奋斗目标
在2021年的基础上,通过3年不懈努力,全面落实“三抓”【产业集群打造、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优势领域聚焦发力】,打好“四个攻坚战”【产业基础再造、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聚力“五个行动”【主导产业倍增、重大项目落地、产业集群发展、企业补链扩群、绿色转型升级】,力争到2024年实现“两个翻番、两个提升”的目标。
两个翻番:即工业增加值总量翻一番、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翻两番。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总量突破100亿元;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60%以上,总量突破200亿元。
两个提升: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到15%以上,工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提升到25%以上。
2022年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0%,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2%以上,工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提升到23.5%以上。
2023年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5%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4%以上,工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提升到24%以上。
2024年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0%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工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提升到2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综合能源及装备制造高效开发示范基地
按照“系统性谋划、板块化开发、大通道外输、产业链延伸、清洁化应用”的思路,抢抓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等重大政策机遇,坚持风、光、水、火、氢、醇多能互补,发、输、储、用、造一体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建设。以全产业链发展为方向,布局建设新能源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圈,积极引进专业发电头部企业参与我市清洁能源开发,坚持以“资源换产业”原则,通过市场化竞争配置资源,实现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进6个“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和3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与头部企业的合作,力争完成光伏装机1000万千瓦、风电装机500万千瓦。加快推进盘道山、肃南皇城两座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加快实施“零碳”产业园建设项目,配套实施中船风电机组总装基地配套智慧运维中心建设等项目,探索建设2个以上制氢、储氢、运氢、用氢和装备制造示范园与应用场景,示范引领新能源产业发展。到2024年,力争综合能源(含新能源装备制造)产值达到13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张掖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加快形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
充分发挥境内丰富的凹凸棒石资源优势,牢牢把控资源配置主动权,坚持链条式开发,采取市场化、竞争性方式出让,综合高效配置利用,努力将资源优势最大限度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以临泽凹凸棒石科技产业园为载体,推行专家、专图、专责、专资、专策“五专”模式,加快推进凹凸棒石黏土精加工及高值化利用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构建“凹凸棒石+”产业体系,开发干燥剂、吸附剂、涂料等材料,快速形成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凹凸棒石新型材料产业功能区,力争把张掖打造成“西部凹土之都”,建设成全国凹凸棒石新材料产业基地。以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积极引进多晶硅、工业硅系新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弥补我市光伏新能源上游硅料空缺,实现工业硅产业链和光伏产业链相连接,带动光伏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建设硅系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到2024年,力争新材料产值达到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甘州区、临泽县、肃南县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促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高端化发展
按照“接二连三、农头食尾”的方向,以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为载体,以实施“三品”战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抓手,以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中医药生产等为重点,全力打造酿造、肉制品、马铃薯、种子加工、乳制品、中药材、食用菌、蔬菜、红枣瓜果等9条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持续增强张掖特色“甘味”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稳住张掖工业发展的基本盘。酿造产业方面,积极推进甘肃滨河集团、甘肃红桥庄园等重点酿造产业园区建设,提升“滨河”“国风”“祁连传奇”“红桥庄园”等品牌形象知名度。中药材产业方面,依托甘肃河西制药公司、张掖市金盛中药饮片公司、民乐县诚泰药业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推动民乐县中药材创业创新孵化园建设,打响“西部药都”品牌。蔬菜产业方面,大力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努力巩固扩大国内市场,全力拓展国际市场。肉制品产业方面,依托甘肃祁连牧歌公司等骨干企业,改造提升现有肉制品加工生产线,创建自主知名品牌,不断扩大肉制品加工企业市场影响力和产业引领力。种子加工产业方面,积极推进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以产值、税收等为重点加快资源整合,全力推进玉米种子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擦亮“金张掖玉米种子”品牌。乳制品产业方面,依托前进牧业公司、甘肃三元乳业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升品牌知名度。食用菌产业方面,依托甘肃神农珍稀菇业公司等骨干企业,培育发展食用菌深加工,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马铃薯产业方面,依托甘肃爱味客公司、甘肃丰源薯业公司、甘肃芋兴粉业公司等企业,持续增强马铃薯精深加工产业链整体竞争力。红枣瓜果产业方面,依托甘肃西域食品公司等骨干企业,促进红枣瓜果等农产品向饮品加工等中高端产业链延伸,实现“临泽小枣”地理标志保护商标品牌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到2024年,力争农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政府)
(四)推动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发展
以省级化工产业园区为平台,引进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小、安全风险低的大项目、好项目,全力扶持锦世化工公司等化工新材料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盐池工业园区企业衍生拓展化工产业,做精做优上下游相关产品产业链条,加快实施一批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等建设项目,不断提升精细化工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医药、农药、特种聚合物、复合材料等精细化工,努力打造以精细化工为引领,基础化工为补充,专业化分工明晰、上下游产品配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精细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构建连横合纵、耦合发展的产业共生体系。到2024年,力争精细化工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县、民乐县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推进智能制造全产业链集聚区建设
以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为载体,以“五专”模式【专家、专图、专责、专资、专策】为抓手,创新配套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园区三期项目、中云科技产业园建设进度,主要围绕智能手机、智能芯片、智能汽车制造组装、智能车载终端、新能源装备等智能产品的零部件生产、整机装配、系统集成等领域精准招商,配套引进电子产品制造等相关补链企业,吸引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入驻智能制造产业园,发挥龙头企业牵引作用,推动产业链深度互联和协同响应,实现智能制造产业全要素保障、全链条生产,将张掖打造成西北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智能制造全产业链集聚区。到2024年,力争智能制造产值达到100亿元。(责任单位:甘州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六)打造数据信息产业高地
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融合应用为抓手,赋能张掖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工业云基础资源和开发平台。大力发展“制造业+互联网”“制造业+人工智能”“制造业+大数据”,通过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实现传统产业智慧升级,助推传统产业在产业链条上占据更有利的位置。加快推进酒钢集团西沟矿5G绿色智慧矿山、高台县5G智慧园区、张掖市众智众创科技有限公司5G无人驾驶等重点数据信息产业园区和项目建设,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开发和融合应用创新,培育壮大数据信息产业。驱动“工业制造”向“工业智造”升级,推动大数据与工业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传统工业企业全流程和全产业链智能化改造,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形成“一核”驱动(大数据产业为核心)、“双园”协同(张掖大数据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多领域”共生(大数据在现代农业、工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发展的数据信息产业发展新格局。深度融入全省“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深入实施省、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抢抓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张掖)支点城市建设重大机遇,加快“东数西算”数据信息产业集聚区建设,围绕打造国家级区域性消费中心试点城市,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以城市大脑、能源大数据、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为牵引,通过“资源换产业”模式,吸引行业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入驻智能制造产业园和大数据产业园,通过发挥龙头企业优势,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上游技术研发与下游推广应用协同互动,加快构建完整的大数据产业生态,逐步形成数据信息产业集聚“洼地”。大力发展面向旅游、玉米制种等张掖优势产业的数据服务,打造行业数字产业生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全产业链应用,实现行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全面数字化,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全面、应用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将大数据产业打造成张掖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推进措施
(一)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要素保障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22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根据对企业奖励基数逐年增加),重点用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和奖励推动工业突破发展行动成效显著的县区。各县区也要根据工业发展、产业培育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县区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设立县区工业突破发展专项资金及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全力支持县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2.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对全市财源建设贡献大的企业,视其投资运营综合效益和经济贡献情况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重大项目企业高管及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急需人才,从纳税年度起按其个人所得税形成市级财力的50%给予奖励;对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降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建立重大工业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用地。对列入省市项目库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项目、工业企业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探索实现弹性供地,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且投资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新能源项目除外)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给予优惠;对现有规上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大力提高土地和标准厂房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4.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采取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工业项目建设和数据信息产业发展。鼓励工业园区建立工业投资(集团)公司,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促进项目、产业与资本的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不断扩大应急周转金规模,建立张掖市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金融红黑榜制度,加大对工业企业转贷续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园区信贷供给,优化授信审批流程,“一企一策”实施金融帮扶,提升新增贷款中工业贷款占比,对经济贡献大、信用好的规上工业企业优先扩大工业信用贷款规模,降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用于市内工业项目投资的、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张掖银保监分局)
5.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一园一策”人才支持计划,完善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全面落实人才落户、安家补贴、住房补贴、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就医出行、人才公寓等支持政策,实行引进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薪酬浮动、股权激励、职称评定、弹性退休等优惠政策,探索实行市内有效职称评定、绩效奖励、职务职级、岗位聘任等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区域性政策,大力提升育才引才聚才功能。加大机关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联系帮扶等工作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张掖经开区等工业园区(集中区)、市县工信系统、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考察培训、学习交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对获得表彰的优秀企业家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的优先候选人进行推荐,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二)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环境
6.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围绕构建现代化生态工业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研发设计、货物运输、仓储物流、信息金融、生产性租赁、经纪代理服务、新能源运行维护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对工信系统专业化服务人员的引进培养、考察交流、服务经费保障力度,充实市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人员力量。引导和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提供符合工业企业需求的专业化服务,促进我市优势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生产性服务企业等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奖励和业绩奖励,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市政府合作共建的研究院、科研机构的资助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全力支持各类服务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一窗办”“一网办”,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项目部门“代办制”,给予本地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条件,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全力实行政府服务“精准化”,做好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每年开展一次民营企业集中服务月活动,真心、用心、细心为企业靠前服务,全方位、全周期、全过程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依法依规、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组织实施好外地张掖籍杰出人才“回家乡、看变化、促发展”活动,全面激发企业家投身张掖建设的激情和活力。探索实行柔性执法、容错受理、并联预审、联合惩戒等机制,对安全环保问题整改不搞“一刀切”,用高质量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三)紧盯短板弱项,全力拓展存量
8.鼓励企业稳产增产。聚焦对全市工业经济具有重要影响的矿产开采洗选、电力生产供应、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支柱产业,强化分析研判,抓实运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强化煤电油气运等要素协调保障,全力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循环,推动工业企业产能充分释放,力保现有规上工业企业达产稳产增产。对工业增加值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当年增速达到20%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按年度分档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9.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龙头骨干企业和新建重大投资项目为重点,市级重点打造5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县区重点打造5亿元以下的骨干企业,实行市级领导包抓5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市级部门联系上亿元成长型企业、县区部门抓规上企业培植的梯队培育工作机制。力争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工业企业30户、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至5亿元的工业企业15户、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10户。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年度分档次给予奖励。对全市财政贡献大的工业企业,对其年度形成市级财力的增量部分按照比例给予贡献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10.加大升规培育力度。深入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催生一批“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按照“五个一批”的思路方法,分年度确定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目标,进一步加大对新增入规工业企业指导扶持力度,从减税降费、融资服务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力争每年净增规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每年新增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2024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3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加速改造升级,着力提质增效
11.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食品加工、建筑建材、机械制造、矿产冶炼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步伐,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更新再造和价值链保值升级。鼓励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全力扶持原有企业技术改造、增资扩产,不断提升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竞争力。对当年投产的“三化改造”项目【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按照设备投资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12.全力支持老企业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降费减税优惠政策,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引导鼓励企业对照国内外先进水平、设计水平,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加快关键技术升级换代,以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加快促进产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上档,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充分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13.加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度。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将国企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对已经化解的涉企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解决依法合规、企业认可满意,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解难,积极探索盘活一批有望复产的企业,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让“老字号”企业焕发新活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强化项目引领,加速引入增量
14.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对照“两高一资”负面清单,强化项目生成机制和投入机制,紧盯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项目,每年谋划储备100项以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形成“引进一个、跟进一批、带动一片”的集群效应。全面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激发在张的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再投资、再创业,对采取以商招商等方式引进产业链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投产项目,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15.提升产业招商实效。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东中部产业向西部梯次转移机遇,实施招大引强突破行动,瞄准国际、国内和民营企业“三个500强”及头部企业,尽快编制重点细分领域产业链全景图、产业生态发展路径图和重点企业、配套企业招商名录表,在综合能源开发、新材料、精细化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制造、数据信息等方面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全产业链招商,确保每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甘州区不低于20%,其它县均不低于15%。(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16.加快重点项目落地。树立“要素跟着项目走”的鲜明导向,全面落实“三个清单”“五个一”等项目工作机制,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对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项目和县区加大奖励,切实形成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的浓厚氛围。实施重大产业项目“一把手”工程,明确市、县两级具体任务,建立分级调度帮扶项目工作机制,市级重点调度5亿元以上项目,县级调度5亿元以下项目,推动重大项目早建成、早投产。甘州区每年建成投产投资上亿元工业项目10项,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项,其它县每年建成投产投资上亿元工业项目5项以上,其中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1项。对当年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按投资额分档次给予奖励。对工业企业当年建成运营的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信息化项目按投资额分档次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聚力突破发展,促进动能转化
17.强化园区平台支撑。把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区工业园区作为承载产业发展的平台,市县相关职能部门优先支持园区符合本行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力推动解决道路互联互通、设施循环互用、生态和谐共生、服务完善配套等突出问题,加大园区数字化建设力度,加快要素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群,支持集中连片规划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和集中区,着力提升项目集群、产业集聚效应。探索推行张掖经开区托管联办县级园区模式,探索实行“飞地经济”“园中园”模式,把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集中到以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的园区集中发展,形成能耗、碳排放等指标统筹解决,投资、产值、税收相关县区合理分成的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18.提升要素保障能力。推动产业园区去行政化,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向园区下放财税、人才招聘等权限。赋予园区公司投融资功能,探索成立专业的平台公司(投融资公司),采取银团贷款、股权投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开展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聚焦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进行考核排名,完善低效企业退出机制。张掖经开区要从体制机制、人才科技、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优化环境等方面探索建立完善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政策体系,积极推行“一张蓝图+区域评估”和“标准地”供地模式,有效提升政府要素保障效率。坚持“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原则,举全市之力将张掖经开区创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他园区要坚持“一县一区、一区多园”方向,推进产业园区整合升级,加快构建产业功能区、产业生态圈,力争打造成百亿级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19.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把创新摆在工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行动,建立完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机制,促进各类技术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每年组织实施一批产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运用,集中突破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瓶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度,重点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力度,加快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当年购置10台以上多关节机械手或多自由度工业机器人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获得省市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参加全省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企业给予奖励,对当年获评的国家驰名商标、省级及以上的工业优秀新产品和新产品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并批量生产的、对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或自主转化知识产权的给予奖励。对加入“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20.支持产业链式发展。以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以综合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农畜产品加工、智能制造等产业为重点,每年储备50个以上、实施30个以上、投产20个以上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大、发展后劲足的重大延链补链项目,推动产业链由低端向高端迈进、由短链向全链循环发展。支持企业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共性适用技术,大力实施链主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带动产业集聚链式发展。对经专家审议、市政府审定通过的《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的编制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21.加快绿色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动态管理机制,打造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全面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加快工信系统信息化建设,探索建设智慧工业综合管理平台,以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为重点,培育一批省内行业能效、水效标杆企业,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示范性较强的综合利用重点企业,进一步降低能源水资源消耗强度,持续提高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效率,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企业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省市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认定的省级及以上节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等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县区工业发展第一责任人,要把加快工业突破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五专”要求,建立健全“问题+建议+解决方案”工作机制,全力推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表”工作模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服务,主动对接,形成合力;各工业园区和企业作为承载主体,要细化措施,靠实任务,确保政策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三)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企业激励政策》《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奖励(暂行)办法》,按年度对推进工业突破发展成绩突出的企业、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县区政府分别进行奖励。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后两位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市直部门单位通报批评,形成推动工业突破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奖励(暂行)办法
3.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企业激励政策(试行)
附件1
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卢小亨 市委书记
赵立香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
副组长:葛永宏 市委常委、甘州区委书记
郝效冬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成 员:杨发东 市委秘书长、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杨育林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
程建明 市委副秘书长
钱兴明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艾琳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德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自胜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伏世祖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徐 晓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郑 杰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明彪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培孝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 燕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学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顺海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士博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屈建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关志强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臧进云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三银 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东旭 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白怀国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郝文年 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汤东武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业联合会(张掖总商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副会长)
张 智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旭功 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巴年基 张掖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新福 甘州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张 辉 临泽县委书记
张 鹏 临泽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刘伟红 高台县委书记
张 龙 高台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韶华 山丹县委书记
张 伟 山丹县委副书记、县长
李作明 民乐县委书记
牛益民 民乐县委副书记、县长
陆思东 肃南县委书记
钟向辉 肃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满旭峰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牛继恩 张掖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郑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做好工业突破发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奖励(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进一步强化工业发展重点工作督导考核,确保如期实现工业发展各项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一)规模增速指标
1.县区工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量及增速;
3.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
4.工业税收占县区税收收入比重。
(二)项目建设指标
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及增速;
2.重点工业项目建成数。
(三)否决项目指标
1.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事项情况的;
2.未完成国家、省、市工业节能降耗等硬性约束指标的。
(四)加分项目指标
1.招商引资资金到位数;
2.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信系统荣誉称号。
三、考核奖励评分标准
工业发展重要指标考核总分为100分,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成效突出的可加分;对完不成相关目标任务的,根据情况进行扣分。按各县区考核评分结果予以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50万元;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金额100万元。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县区工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20分)。以上年度末县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为基数,保持现有比重得20分。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2分,最高加10分;占比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2分,扣完为止。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量及增速(30分)。以年度考核指标为基数,完成全部考核指标得30分。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量每超额完成1亿元加1分,最高加10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每减少1亿元扣1分,扣完为止。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每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10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及增速(20分)。以年度考核指标为基数,完成考核指标得20分;投资增量每超额完成1亿元加1分,最高加10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每减少1亿元扣1分,扣完为止。投资增速每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10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四)建成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数(10分)。以年度考核指标为基数,完成考核指标得10分;每超1项加1分,最高加10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每减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五)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10分)。以年度考核指标为基数,完成考核指标得10分;每净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2分,最高加10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每减少1户扣2分,扣完为止。
(六)工业税收占县区税收收入比重(10分)。以上年度工业税收占县区税收收入比重为基数,完成考核指标得10分;每超额完成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10分;未达到考核指标的,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七)以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结果为依据,以上年度实际到位资金为基数每增加5000万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八)获得国家级绿色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信系统荣誉称号的每1项加2分,最高加6分。获得省级绿色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信系统荣誉称号的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组织实施
建立督查常态机制,对照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定期督查通报,督查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
(一)半年督查。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7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评组,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结束后以通报形式反馈督查情况。
(二)年终考评。市委办、市政府办次年1月份组织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县区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奖励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奖励。
(三)奖励资金从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的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附则
(一)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县区工作考评表
附表
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县(区)工作考评表
被考评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评项目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年 度 目标值 | 实 际 完成值 | 考评 分值 | 考核得分 | 备注 |
重点工作
| 1 | 县区工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 | 20 | ||||
2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量及增速 | 30 | |||||
3 |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及增速 | 20 | |||||
4 | 建成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数 | 10 | |||||
5 |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 | 10 | |||||
6 | 工业税收占县区税收收入比重 | 10 | |||||
7 | 招商引资资金到位数 | - | |||||
8 | 获得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信系统荣誉称号 | - | |||||
9 | 工业安全生产 | 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 - | ||||
合计 | 100 |
附件3
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企业激励政策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奖励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我市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配套工业企业发展的其他行业企业。
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因违反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有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
第二条 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从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的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三条 奖励范围
(一)生产经营上台阶奖
1.对工业增加值连续两年保持增长,且当年增速达到20%以上,工业增加值超过2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每户奖励20万元,增加值达到3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每户奖励30万元,增加值达到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奖励50万元。
2.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10万元“升规”奖励。
3.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二)企业创新奖
4.对认定为国家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驰名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5.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 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6.对当年获得甘肃省工业设计大赛特别奖、金奖、银奖、铜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
7.对当年被评定为甘肃省工业优秀新产品的奖励10万元;对当年评定为市级工业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8.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新成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给予10万元补助。
9.新产品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并批量生产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同一产品从高奖励一次,晋级后给予差额部分的奖励。
10.对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或自主转化知识产权的,投产后前两年累计纳税额达 200万以上的,经审定,第三年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三化改造奖
11.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工业节水型企业、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2.对首次加入“中小微企业上云”行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资金。
13.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三化改造”项目投产当年,按投资额给予5%的补助,单户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多关节机械手或多自由度工业机器人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企业融资奖
14.对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
15.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000万元以上的,且用于市内工业项目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融资额的3%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经济贡献奖
16.对全市财政贡献大的企业,按其投资运营综合效益和经济贡献情况(企业集团合并数据除外),年度实际纳税额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对其年度形成市级财力的增量部分,分别按照不高于20%、30%、40%的比例给予贡献奖励。
17.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重大项目企业高管及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急需人才,年纳税总额超过5万元的,按其个人所得税形成市级财力的50%予以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经县区党委政府推荐后,由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18.对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服务体系建设奖
19.对新认定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20.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补助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21.对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开展年度服务业绩考核,按照不超过平台及基地总数的5%进行绩效评优奖励,获得优秀基地、平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22.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市政府合作共建的研究院、科研机构的资助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落实专业化服务人员对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办公室开展专业化服务给予资金保障。
(七)重点项目建设贡献奖
对列入省、市列重点项目名单(风、光电新能源项目除外),符合重点发展产业方向、投资额度大、产出效益高、示范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投资企业,项目投产当年给予前期手续费用补助。
23.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含)至3亿元项目补助40万元;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含)至5亿元项目补助60万元;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含)至10亿元项目补助80万元;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0亿元(含)以上项目补助100万元。对工业企业当年建成运营的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一次性补助1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
24.对全市新建产业项目直接用于购买设备单笔发生贷款额1000万元以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1年利息补贴,单个项目总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
(八)产业链延伸合作奖
25.对参与主导产业链专家咨询课题研究、编制产业链图谱、编制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的主体“链主”企业,《方案》经专家审议、市政府审定通过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6.对引进工业项目的引资团队(企业)、引资个人(不含国家公职人员)等的奖励,依据《张掖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第四条 表彰奖励工作由张掖市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表彰奖励每年度考核评定一次,在下一年度的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兑现。对同一事由涉及“十强双百”等多项奖励(补助)政策的,奖补资金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补助),本奖励政策凡涉及风、光电等新能源建设项目的除外。
第六条 本政策具体解释工作由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第七条 本政策自2022年起施行,有效期截止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