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为了做好我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函20252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项及办理程序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其年龄须在20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三)贷款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贫困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对于确有需要的,可以顶额办理。


(四)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办理时间、地点及流程

(一)首贷办理时间、地点及流程


1.办理时间

2025年7月28-9月30日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

2.办理地点

庄浪二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办点主要办理赵墩乡、杨河乡、南湖镇、岳堡镇所有首贷学生及柳梁镇、卧龙镇部分村社首贷学生)。

庄浪县教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全县除庄浪二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办点办理首贷之外的其他乡镇首贷学生)。

3.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两人同时前往受理点申办。

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选择“现场签订合同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提交材料:①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需在2025年10月31日之后);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需在2025年10月31日之后);③录取通知书(在校生首贷需提供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原件;④《申请表》原件;⑤户口簿原件。没有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并打印。贷款在办理点受理结束后,借款学生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二)续贷办理时间、地点及流程


1.办理时间

2025年7月2-9月30日

2.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因特殊情况需线下办理的,按照首贷安排时间前往现场办理)

3.办理流程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下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后登录)首先完善更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填写贷款申请信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身份验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续贷远程受理的合同经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借款人信息、合同信息以及六位数字的合同回执验证码;同时,学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专升本、本升研等就学信息发生变化的借款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县教育局101室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按照续贷程序申请助学贷款;因更换专业、休学、服兵役等原因造成学制发生变动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学信网”导出并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所在高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注明学制变动原因及学制变动后正常毕业日期)到县教育局101室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按照续贷程序申请助学贷款。

4.注意事项

1)2021(含)年之前申请的学生在支付宝APP中扫描认证;

2)2022年申请首贷学生在平安银行APP扫描认证;

3)2023年申请首贷学生在平安银行或交通银行APP中扫描认证

4)2024年申请首贷学生在交通银行APP扫描认证;

5)实名认证失败的学生,可现场办理续贷。

三、温馨提示

1.贷款申请填写时必须详细具体,家庭住址须为能找到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常住地址,乡(镇)住址格式为庄浪**乡(镇)**村**组(队、社)**号,城区住址格式为庄浪**小区**号楼**单元**号(室);联系电话及QQ号必须是借款人常用号码。

2.贷款完成后,借款学生须妥善保管受理证明及合同,防止遗失。借款学生高校报到提醒学及时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未按时限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未成功的,后果自负)

3.借款学生随时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掌握贷款审批进度。贷款成功后,借款学生须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尤其要及时更新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登录次数不足时,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

4.学段发生变化(当年专升本或本升研)的款学生,须及时变更还款计划,做延期还款处理。

5.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还)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未按时归还本息而造成个人征信受损后果的,责任由借款学生本人承担。

6.如有其他疑问,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庄浪教育”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

贷款受理      0933-6622218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  95593

交通银行线上服务热线  0933-8335077


庄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   

来源:庄浪教育





来源:庄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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