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户:
根据全省“不动产办证难问题动态清零”行动工作安排,现设立5个工作日集中办证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开展集中受理工作,请您及时联系项目开发企业,备齐相关资料,到开发企业延伸服务网点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办理期满后,不再开展集中受理业务,仍有办证需求的业主,请自行前往开发企业延伸服务网点或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提交申请办理。
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原件(银行提供);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增值税发票原件;
5.完税证明原件;
6.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开发商、银行各提供一份);
7.不动产权属证明原件(开发商提供);
8.银行同意预告抵押转抵押权首次登记的证明材料原件(银行提供)。
注:未办抵押的不需银行提供相关资料。
温馨提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随时拨打0933-6828215咨询。
附件:集中办理住宅小区清单
庄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8日
来源:庄浪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