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和涉企检查行为,保障消防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营商环境,现制定和政县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原则,切实做到严格文明检查、依法有序开展,提升监管效能,促进社会单位自觉守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抽查实施
(一)日常检查
1.抽查对象
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和其他单位。
2.抽查主体
和政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抽查频次
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同一单位在本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4.结果运用
抽查结束后,应当向被抽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专项检查
1.抽查对象
根据各级各类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的相应类型单位。
2.抽查主体
和政县消防救援大队。
3.抽查频次
专项行动期间,检查对象抽查频次原则上不超过一次(不含监督复查)。
4.结果运用
抽查结束后,应当向被抽查对象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和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