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有关规定,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你公司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甘肃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甘肃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以及《安全设施设计》中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建设,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和建设期的安全生产。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存在问题或变更,应及时向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金昌市应急管理局汇报并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

四、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本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为海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9月编制的《甘肃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确定的范围。

此外,如果该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委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公示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cs.gov.cn/)。

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2日。

来信请寄:甘肃省金昌市新华东路68号,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

邮编:737100,电话:0935-8225339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时,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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