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政办发〔2020〕44号
宕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宕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县“办事不求人”要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根据省、市、县关于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现将县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宕昌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宕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附件
宕昌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
序号 | 承办单位 | 可承诺制办理事项名称 | 可承诺制办理事项子项名称 | 证明材料 | 实施方式 |
1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告发布登记 | / |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2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 | 市场主体名称申报材料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
3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 |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材料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
4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 |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
5 | 县水务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旅游设施项目)审批 | /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6 | 县卫健局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 |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
7 |
医师执业注册 | 医师执业、变更注册 | 近期健康体检表 |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